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始实施,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巧家法院小河法庭联合镇政府、工商所、派出所等执法部门开展一次消费者权益新法规宣传咨询活动,践行群众路线,提高维权意识。
活动主要通过现场咨询、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重点进行宣传,即:向群众宣传新《消法》七大亮点;以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侵害消费权益的案件现场说法;以《新消法宣传问答》为基础,向群众重点介绍了瑕疵商品举证责任、消费者的反悔权等内容;就《消法》新增的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新消费平台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介绍;提醒群众购买商品时要收集好相关购物凭证,以防在投诉、诉讼时因缺乏相关凭证而承担不利后果。
活动中,小河法庭副庭长易纯明向群众宣讲了新《消法》修改的亮点,在消费过程中发生纠纷的维权措施及途径,并对七日内无理由退换、举证责任倒置以及欺诈行为退一赔三等规定进行解释。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宣传册200余本,接受宣传教育群众达100余人,大大帮助了消费者更加的了解新《消法》的内容,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促进经营者合法经营,从而推动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