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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欲报销生育险 居委会竟要求其先上环才给办

2014-04-03 22:20:11      来源: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余晓玲报道:“我报销生育险,居委会说要等我上环之后才能帮我办,有邻居遇到这个问题吗?”4月1日,在东莞莞城一小区论坛上,业主许小姐发问,群里的妈妈普遍表示之前没有遇到过类似情况。4月2日下午,羊城晚报记者以市民身份致电东莞市莞城区计生办,工作人员表示,“一孩要上环二孩要结扎”,从计划生育工作的角度看社区这样做是正确的,如身体条件不允许可以到医院开具“不适宜上环”的证明,“在不影响你领取生育险的情况下,你也应该支持社区的工作。”

  不想上环?办二胎证吧!

  家住莞城创业社区的许小姐是茂名电白人,在东莞一家企业工作并在东城参保,孩子去年10月出生。她去年就将生育的相关材料递交到了创业社区居民小组(按照目前东莞的相关要求,需要由社区登记其生育信息并报送社保,她才能报销生育保险),但直到今年3月底,她在社保局网站上还没查到自己的资料。

  “根据社保局相关规定,参保人生育出院后180天内需持申请材料到各镇(街)社会保障分局办理待遇申领手续。”许小姐对记者说,眼看小孩要满半岁了,她赶紧到居民小组去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她要上环之后才能帮她把材料递交上去。

  考虑到上环对身体的影响,许小姐不打算上环。由于许小姐和丈夫都是农村户口,符合生育二胎的政策,社区最后给出了两个选择——“要么上环要么办好二胎准生证” 。

  “我现在还根本就没打算生二胎,二胎准生证是有期限,等我想生的时候过期了怎么办?”对此,许小姐苦恼不已。考虑再三后,许小姐只得拜托老家的亲戚帮忙先办理二胎准生证。

  硬要捆绑,哪来的依据?

  记者从东莞市社保局官网上了解到,符合申领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女性参保人,可以在生育(以出生日期为准)后180天内持以下资料到各镇(街)社会保障分局申领相关待遇。条件包括:符合国家、省等计划生育及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按照东莞市计划生育管理要求,生育前已按规定在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时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1年以上。

  至于参保人需提供的材料则包括:诊断证明原件;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准生证》等;《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本省户籍的参保人不需提供此项);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综上所述,记者没有发现有将申领生育医疗待遇与上环“捆绑”在一起的规定。

  东莞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需要到现居住地村(社区)申报登记,“社区只是登记,申领生育医疗待遇没有上环的要求”。

  记者随后了解到,居住在东莞南城、万江等镇街的新莞人,在申领生育医疗待遇时并没有遭遇过“要上环”的硬性要求。

  医院开证?凭啥要我去!

  社保部门没有要求,其他镇街也没有类似做法,为什么莞城的社区会对新莞人提出“上环”的要求?

  莞城区计生办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在社区登记就要接受社区的管理,社区要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的查环查孕工作,一孩上环二孩结扎,从计划生育工作的角度看社区这样做是正确的。”这位工作人员强调,申领生育医疗待遇在小孩出生一年之内都是可以的,“在不影响你领取生育险的情况下,你也应该支持社区的工作按要求上环。”最后该工作人员表示,如身体条件不允许,可以到医院开具“不适宜上环”的证明。

  记者采访多位“妈妈”得知,要想在医院开到“不适宜上环”的证明非常难,除非身体状况很差,否则开不到这一证明。

  市民许小姐表示很不解:“申领生育医疗待遇和上环没有任何关系,为什么要让我上环?我又为什么要去医院开‘不适宜上环’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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