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你太没本事了,还是某某某的同学妈妈有本事,看人家,都能把车开到校园里接送她放学上学。”说这句话的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第一中学初三的一名学生。3年来,奎屯市民政局局长晁正文经常用公车接送上初中的女儿,还经常把车开进校园里。为此,有学生家长将此事反映给了媒体,经当地纪检部门调查发现:公车私用属实,晁正文被免职。(7月13日中国广播网)
奎屯市民政局一名负责人说,晁正文今年45岁,多次获得过表彰。平时工作时是非常务实和正直的,下属眼中的晁正文干工作很踏实,责任心强,对待下属很不错,而且没有官架子。按同事的反映,晁正文应该算是一位不错的领导,刚升任民政局长没多久,仅仅因为为了照顾女儿上下学而公车私用就被免职,是否有点冤。但笔者认为,照顾孩子和公车私用是两码事,照顾孩子不能成为公车私用的借口。
一直以来,官员公车私用问题时有发生,在社会上倍受关注。一些干部开公车上下班,用公车送孩子上学,接老婆下班,外出游玩等,堂而皇之地直接把公车当成了私车,用得是理直气壮。应该说,从晁正文同志以往的工作表现来看是大家眼里公认的优秀领导干部,她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表现得都很优秀,成绩是有目共睹的,本还有大好的政治前景,却因公车私用被免职,对她的处理很多人也感到很惋惜。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工作再优秀也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
官员公车私用为何屡禁不止?笔者认为,这是官员的“官本位”特权思想作怪。把公车当成是一种权力、地位的象征,抱着侥幸心理,顶风违纪。在一些领导干部看来,处理公务用公车,处理私事用公车也无伤大雅。纵使国家三令五申,下面的官员仍是“令不行,禁不止”。如晁正文作为市民政局局长,认为自己是单身母亲的领导干部,兼顾工作和家庭很辛苦,把用公车接送孩子当成理所当然的事,当成件小事,没有考虑过影响和后果,最后被免职。就是因为像她这样的领导干部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公私不分,把用公车当成了一种特权,当成一种习惯。因此,公车私用问题就很难根除。(作者:曾阿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