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机没电了,麻烦借用一下你的手机”,巧舌如簧的21岁男子完某利用这一伎俩,虚构事实费尽心机敛财,其结局只可能是一生一世的追悔莫及。近日,宣城市宣州区法院一审当庭宣判,被告人完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从2013年7月到2013年10月28日,被告人完某先后3次以借用手机为名,将其亲友或路人的手机骗走,共计价值10263元。后将手机质押或寄卖销赃,换取现金。综合被告人完某具有的坦白、自愿认罪、部分退赔、前科劣迹(曾因吸食毒品到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等情节,决定对被告人完某作出如上判决。
(章业斌 供稿)